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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两处工资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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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两处工资"这个表述不太清晰,能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或详细描写吗?这样我才能更准确地回答您的问题。

两处领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

不同单位独立计算。

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例: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

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

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10000-5000-2000)×3%=90元个税。

根据新政策,小李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摊扣除额),所以,个税=(10000-5000-2000-1200-1000-1000)×3%=0元。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员工两处取得的收入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两处工资如何申报个税

咱们先来看看个税改革前,是怎么规定的:

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单位各自完成扣缴申报,基本减除费用以及社保公积金专项扣除费用,只能选择一个扣缴单位减除.

个人在次月的15日内履行自行申报义务,税款多退少补,一般情况下补税的情况比较普遍.

个税改革后,将工资薪金纳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

在这个前提下,(居民)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单位预扣预缴税款,分别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但社保公积金专项扣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仍只能选择一个扣缴单位扣除.

等到年终后,将两处及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分别并入综合所得,如果综合所得符合汇算清缴的情形,由纳税人于次年的3-6月,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纳税人如何判断是否需要汇算清缴呢

很简单,就是将自己两处及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合计,再减除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公积金专项扣除,看看是否超过6万元;

超过了,就需要汇算清缴,不超过,可自行决定是否汇算清缴.

如果工资达不到免征额5000,还有必要报个税附加扣除吗

虽然附加扣除不能结转留到以后年度,但是明年工资、薪金的个税算法是按年累计的,扣除额也是累计的,你未达免征额报了附加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就会成负数,可以减少你本年剩余时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也就是说,你预计本年内不会加薪,那你大可以不填个人信息去扣个税附加扣除的项目,少点事.

举个例子,小李已婚已育,在一家公司工作,只从这家公司取得每月固定5000元的工资收入,且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可是由于小李每月固定工资5000元,再扣除五险一金后,未达到个税起征点,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故而这4000元的扣除金额就被浪费掉了.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对于小李来说,这个扣除金额目前是不能享受的,自然就不需填报个税扣除信息表.

小李平时的工作量并不饱和,但是公司规定必须是坐班,于是小李想,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提高自己的时间利用效率,最大化自己的价值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以下简称《操作办法》)第四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和第六条:"纳税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的规定,假如小李有了兼职收入或者小李辞职后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就可以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两处工资如何申报个税小编首先要提醒大家的是由扣缴单位各自完成扣缴申报,不过只能选择一个扣缴单位减除.相信您通过阅读本文已经有了解决办法,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您随时登陆我们网站相关会计栏目进行学习!

最近,深空网在后台收到了粉丝的提问,称有员工在企业不同的地域分别有工资薪金所得,并不清楚其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对此,深空网今天就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问:员工在单位不同地域分别有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个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纳税义务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具体申报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规定: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第十一条规定:取得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所得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一)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参照上述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的规定,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的,采取由一方扣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如雇佣单位当月发放工资5000元,派遣单位发放工资3000元。

则雇佣单位应代扣个税为:(5000-3500)×3%=45(元)

派遣单位应代扣个税为:3000×10%-105=195(元)。

同时提醒注意的是,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的个人,不论取得所得时是否已被代扣个人所得税,均需要自行办理申报纳税,应当于取得所得后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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