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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国产设备退税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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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国产装备退税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您所在地区的税收政策和具体装备类型来判断。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了解相干政策文件以获得准确的退税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国产设备,明确职责和操作程序,依法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外商投资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按规定负责国产设备的登记、退税、监管、核销工作。第二章享受退税的范围和条件第三条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已投入的资本金必须达到企业投资各方已到位资本金的25%(含)以上。第四条享受退税的设备范围: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税发〔1997〕37号)中规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以及《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投资项目,在国内采购的设备。

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购货合同中列名的随设备购进的部分塑料件、橡胶件、陶瓷件及石化项目用的管材等,也可以退税。

对列入国务院《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在国内采购的设备,不能享受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五条享受退税的设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必须是以货币购进的未使用过的国产设备,不包括投资方的实物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

(二)必须是在税务机关核定退税投资总额内且在1999年9月1日以后购进的国产设备;

国产设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生产的设备。

核定退税投资总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核定退税投资总额=投资各方的货币投资总额-已购免税进口设备总值第三章登记管理第六条凡符合退税范围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履行每份国产设备采购合同第一次购买国产设备前,应持《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格式附后,以下简称“登记手续”,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印制),并附以下资料,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构申请办理购进国产设备的登记备案手续: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出口退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章程协议复印件;

(五)外经贸部项目批准书复印件;

(六)进口设备清单;

(七)投资方实物投资原始凭证复印件;

(八)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

(九)验资报告。第七条主管退税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申请后,根据企业申请情况,如实填写登记手册,并加盖公章后交外商投资企业。第八条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建立台帐,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拟购进国产设备名称、数量、金额等有关情况登记造册,并输入计算机。第九条外商投资企业因故未能执行购销合同的,应持原登记手册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税务机关应注销相应的台帐记录。第四章购销管理第十条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时,供货企业根据购货企业提供的登记手册第1页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准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十一条供货企业主管征税税务机关根据供货企业提供的登记手册第1页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开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开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购货企业与供货企业结算国产设备货款时,可以外汇或人民币结算,以外汇结算的,按照外汇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退税、监管第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购进国产设备后,按每份合同所采购的国产设备,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同时附送以下资料向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国产设备的退税手续: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三)付款凭证;

(四)登记手册;

(五)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第十四条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在办理完国产设备的退税后,将登记手册留存备查。第十五条购进国产设备的应退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适用增值税税率第十六条对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由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五年。在监管期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行为的,应按以下计算公式,由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补征其已退税入中央库:

应补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增值税税率。

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累计已提折旧

设备原值和已提折旧按企业会计核算数据计算。

高手请进: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公式有哪位高手能告诉我,谢谢!

第一条为规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和《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1号,以下简称91号公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以下简称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按照本办法全额退还增值税(以下简称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所称研发机构、国产设备的具体条件和范围,按照91号公告规定执行。

第四条主管研发机构退税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办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备案、审核及后续管理工作。

第五条研发机构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应于首次申报退税时,持以下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备案手续:

(一)符合91号公告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研发机构资质证明资料。

(二)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该备案表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6号)发布。其中,“企业类型”选择“其他单位”;“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型”依据资质证明材料填写“内资研发机构”或“外资研发中心”;其他栏次按填表说明填写。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本办法下发前,已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备案的研发机构,无需再次办理备案。

第六条研发机构备案资料齐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签字、印章完整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备案。备案资料或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研发机构,待其补正后再予备案。

第七条已办理备案的研发机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内容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变更。

第八条研发机构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撤回。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税款后,办理备案撤回。

研发机构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备案撤回。

第九条外资研发中心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9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应自条件变化之日起30日内办理退税备案撤回,并自条件变化之日起,停止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未按照规定办理退税备案撤回,并继续申报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研发机构新设、变更或者撤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核定研发机构的牵头部门提供的名单及注明的相关资质起止时间,办理有关退税事项。

第十一条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为采购国产设备之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研发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退税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第四条的规定,在收齐相关凭证及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税。

第十二条已备案的研发机构应在退税申报期内,凭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一)《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该申报表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5号)发布。填写该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科技开发、科学研究、教学设备”。

(二)采购国产设备合同。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开具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本办法发布之日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增值税普通发票中的卷票,下同)。

(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已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为“用于出口退税”。

第十三条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研发机构申报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应按规定办理退税。

研发机构申报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发函调查或其他方式调查,在确认增值税发票真实、发票所列设备已按规定申报纳税后,方可办理退税:

(一)审核中发现疑点,经核实仍不能排除疑点的。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退税的。

(三)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退税的。

第十四条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的应退税额,为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第十五条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不得申报退税;已用于退税的,不得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第十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建立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情况台账,记录国产设备的型号、发票开具时间、价格、已退税额等情况。

第十七条已办理增值税退税的国产设备,自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3年内,设备所有权转移或移作他用的,研发机构须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应补缴税款=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

设备折余价值=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累计已提折旧

累计已提折旧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十八条研发机构涉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54号)被公布信息的,研发机构应自案件信息公布之日起,停止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并在30日内办理退税备案撤回。研发机构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撤出的,自信息撤出之日起,研发机构可重新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备案,其采购的国产设备可继续享受退税政策。未按照规定办理退税备案撤回,并继续申报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研发机构采取假冒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虚构采购国产设备业务、增值税发票既申报抵扣又申报退税、提供虚假退税申报资料等手段,骗取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追回已退税款,并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明确的其他退税管理事项,比照出口退税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施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没有公式,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时,肯定要取得增值税发票,退税额就是你购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的税额.在税务局交齐所需资料,税务局审核无误后,会把退税款打入你的退税帐户.举例:购设备取得增值税发票一张,发票列明:货款10000元,税额1700元,价税合计11700元,退税额就是1700元,我公司一直这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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