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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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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2.户口本或居住证明;3.婚姻状态证明;4.学历证明;5.工作经历证明;6.体检报告;7.无犯法记录证明;8.其他相干证明材料。请注意,这些材料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相干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去司法局开证明需要哪些手续和证明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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