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展开全部

收起全部

深圳什么时候成为经济特区

| 发布时间:     

深圳于1980年成为经济特区。

深圳划为特区是什么时候

1980年8月。

深圳,这座位于珠江三角洲东岸的城市,自改革开放以来便以其独特的魅力和活力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而深圳成为经济特区的历史,则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篇章。

1980年8月,党和国家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通过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它们在对外经济活动中的特殊功能,以促进国内进一步改革,扩大对外经济联系,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这一决策,不仅为深圳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也为整个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作为经济特区,深圳在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深圳也以其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精神,成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

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不断发展壮大,深圳的城市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现代化的交通网络四通八达,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持续推进,使得深圳成为了中国乃至全球的重要经济中心之一。

此外,深圳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也为其他地区的改革开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深圳的开放精神和创新实践,不仅推动了自身的快速发展,也为全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综上所述:

深圳划为特区的时间是1980年8月,这一决策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推动了深圳乃至全国的快速发展。深圳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不仅展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和魅力,也为其他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七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九)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二十五)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二十九)审查和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深圳于1980年8月26日成了经济特区。

1980年8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在深圳市境内划出327.5平方公里(补更调查数据为395.992平方公里)地域设置经济特区。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成立,地域包括今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个区。

2010年5月31日,中央已经批准了深圳扩大特区版图的申请。深圳特区范围延伸至全市,特区总面积将由395平方公里扩容为1948平方公里,接近香港面积的两倍,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地域包括今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龙岗区、宝安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

2011年,延伸至深汕特别合作区,2018开始全面代管(地级市权限)。

2018年1月6日,国务院同意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目标:

到2025年,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到2035年,深圳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世界领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到本世纪中叶,深圳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先进城市之林,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

猜你喜欢内容

更多推荐